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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第一单元第2课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教学设计基础版】

发布时间:2026-03-20 15:39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教学设计(基础版)

授课题目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理论基础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的要求,从2016年起,将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品德与生活”“思想品德”教材名称统一更改为“道德与法治”。小学阶段要重点开展法律启蒙教育,让学生初步了解宪法、法律的地位和作用,了解未成年人权利的基本内容和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具备自我保护的意识,初步掌握自我保护的方法,初步树立规则意识、平等意识、权利义务观念。

教材分析

本课编写依据是《义务教育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我们的国家”第13条“知道自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初步了解自己拥有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知道我国颁布的与少年儿童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形成初步的民主与法制意识”,《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中“小学高年级(3-6年级)教学内容与要求”第1条“建立对宪法的法律地位和权威的初步认知。”本节课是在学生了解宪法、知道宪法的地位后,让学生进一步了解为什么宪法是根本法,学习宪法有何意义。本节课可以分为两部分内容。第一,让学生明白宪法是基本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基础,在我国任何法律都不能和宪法相违背。 第二,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这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所以我们应学习宪法,保护我们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

学情分析

《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是统编小学的“法治专册”,意在通过一个学期的法治教育,帮助广大的青少年逐步树立法治观念。通过第一节课的学习,学生们已经对法律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是对于宪法,甚至是宪法和其他法律的关系还不能清楚地分辨。对于宪法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更是知之甚少。法律内容本就比较枯燥,六年级虽然是小学阶段的最高年级,但是结合学生们年龄的特点,对于法律的理解不能做到十分深刻,所以这节课对于部分学生来说可能会难以理解。

教学目标

1.明白宪法是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2.知道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3.学会用宪法保护自己的权利不受侵犯。

学时

1课时

教学重难点及措施

重点:了解宪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基础,是国家的基本法。
难点:知道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树立宪法至上的原则。
措施:本节课利用视频,开展讨论法、启发式教学法让学生全方位感知宪法。

教学准备

1.PPT、视频资料。
2.第二课的课前调查表。

教学环节

设计意图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媒介使用

及分析

教学环节(一)

提问导入,感受宪法地位
通过提问导入,一是对上节课进行回顾,也是为这节课宪法学习进行铺垫。
1.在之前的课上,老师让同学们做过小调查,你的家人都是从事什么工作的,他们的工作会涉及哪些法律?(第二课《生活与法律》的课前调查表)
2.通过板书整理学生提到的法律,大家能否对这些法律进行分类?
3.在这些法律当中,有一部法律是他们的基础。(板书——宪法)今天这节课,就让我们走进宪法,来了解宪法的地位。
学生回答,整理学生了解的法律,为本节课的学习打下基础。
学生进行整理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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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环节(二)
课程新授,走进宪法
通过视频和教材,让学生自己发现宪法的地位,以及宪法是国家的总章程。通过小组合作学习,学生理解我国其他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原则。
1.播放宪法地位的相关的视频。
2.结合视频提问,总结宪法定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板书:根本法)
3.结合教材18页的活动园,进行小组讨论。
(1)以上三部法律的共同点是什么?
(2)你怎样理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这句话的含义?
(3)宪法和其他法律是什么关系?
(根本法、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4.通过《民法典》和《宪法》的对比,引导学生理解在我国任何法律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学生根据视频内容进行回答。
小组合作,发现宪法同其他法律的关系,理解宪法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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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环节(三)
宪法保护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
结合生活中的场景,用连线的方式把生活同宪法的部分条文相结合,进一步理解宪法。
1.宪法虽然是我国制定其他法律的基础,但是他离我们的距离并不遥远。下面请同学们结合教材19页活动园的内容,完成连线。
2.教师小结。在现代的文明社会,法律是我们生活的基石,而宪法就是这些基石的基础。
学生通过讨论表达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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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书设计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根本法

教学反思

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法律学习,学生们对于法律的认识和了解已经有了一些改变。一些同学们可以讲出很多部法律的名称,但是对于这么多的法律怎样理解他们与宪法的关系就是今天这节课需要解决的问题。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我国其他法律制定的基础,首先利用教材的提供不得图片来引发学生的思考。紧接着利用视频、以及《民法典》出台的这一时事新闻、还有连线作业多种途径的让学生理解“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把法律“讲活”,让学生体会到法律不仅是冰冷的条文,而是解决我们切实的问题,保护我们权利的重要基石。
但是如何能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法律的积极性,教师能够避免一味地讲课,让学生参与到课堂中,这是小学的法治课堂需要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附录一:《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

十八世纪时,德国皇帝威廉一世曾在波茨坦建了一座行宫。一次,他在行宫里登高远眺波茨坦市的全景,却被一座磨坊挡住了视线。皇帝大为扫兴,认为这座磨坊“有碍观瞻”。他派人与磨坊主去协商,打算买下这座磨坊,以便拆除。

不想,磨坊主坚决不卖。皇帝大怒,派出卫队,强行拆除磨房。倔犟的磨坊主向法院提起诉讼。让人惊讶的是,法院居然判皇帝败诉。并判决皇帝在原地按原貌重建磨坊,并赔偿磨坊主的经济损失。

皇帝服从地执行了法院的判决,重建了这座磨坊。数十年后,威廉一世与磨坊主都相继去世。磨坊主的儿子因经营不善而濒临破产。他写信给当时的皇帝威廉二世,自愿出卖磨坊。

威廉二世接到这封信后,感慨万千。他认为这座磨坊是德国司法独立和审判公正的象征,应当永远保留。

进一步于是,威廉二世便亲笔回信给小磨坊主,劝其保留这座磨坊,以传子孙。并赠给了他6000马克,供其偿还所欠债务。小磨坊主收到回信后,十分感动。决定不再出售这座磨坊,以铭记这段往事。

十八世纪中叶英国首相威廉.皮特曾说:“即使是最穷的人,在他的小屋里也敢于对抗国王的权威。”屋子可能很破旧,风能进,雨能进,但是国王不能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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